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18年农村学生“自强计划”招生简章,经考生申请,我校依照考生上传材料所反映出的基本信息,结合考生所在省(市、区)招办的资格审核结果,审核确定以下1834名考生获得我校2018农村学生“自强计划”入选资格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一周(5月28日至6月4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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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间,如有咨询、申述或举报,按以下渠道进行:
(1)咨询:027-68754231(工作时间,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)
(2)申诉或举报:wdzsb@whu.edu.cn(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),jwo@whu.edu.cn(武汉大学监察部)
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、具体详细,便于调查核实。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,我校将取消其资格,并将其不诚信行为事实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。
公示期满后,我校将根据各省(市、区)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,确定“自强计划”在各省(市、区)的招生计划数及招生专业,并于6月中旬前通过bte365网址公布。